近日,图们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侵占林地要求赔偿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被告玄某、杜某、金某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在原告林地范围内种植人参,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考虑到本案系发回重审的案件,相比其他案件,难度较大,矛盾较为突出。经过第一次开庭后,原告方又申请对无法正常使用该林地产生的损失进行鉴定,因原审时原告已经申请过鉴定且花费较多,为了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减轻不必要的损失,且三被告在庭审中也有调解的意向,承办法官分别找原被告沟通做调解工作,耐心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向双方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对于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三被告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原告赔偿了占用林地损失16万元。
图们法院始终积极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到诉前、诉中全过程,通过“情与法”相结合,让当事人不仅能在诉讼中感受到法官办案的温情,更能体会到法律的温度。
(民事审判庭 孙婉玲 供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17 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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